工作区域疫情防护指南
1. 上班前如何做?
上班前,要报告自己假期的重要信息,如:离岗、返岗时间、外出地点、乘坐的交通工具等确切信息及离岗返岗中间时间段的重要的接触信息和个人身体状况等,如14天内有武汉等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接触过以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接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情况,建议报告后,采取居家办公、自我隔离,隔离至脱离接触14天,如自身有相关症状时,应居家隔离,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2. 上班途中如何做?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3. 入楼工作如何做?
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3℃,请勿入楼工作,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
4. 入室办公如何做?
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口罩。
5. 参加会议如何做?
建议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1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擦拭消毒,茶具用品建议开水浸泡消毒。
6. 食堂进餐如何做?
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7. 下班路上如何做?
洗手后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
8. 工间运动如何做?
建议适当、适度活动,保证身体状况良好。避免过度、过量运动,造成身体免疫能力下降。
9. 公共区域如何做?
通风换气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简单且有效的防控措施,公共区域应尽量保持通风;每日须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10. 公务出行如何做?
专车内部及门把手建议每日用75%酒精擦拭1次。乘坐班车须佩戴口罩,建议班车在使用后用75%酒精对车内及门把手擦拭消毒。步行外出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适当的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11. 后勤人员如何做?
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12. 公务来访如何做?
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武汉旅行、居住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条件下,方可入楼公干。
13. 传阅文件如何做?
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
14. 电话、手机消毒如何做?
建议公用座机电话每日75%酒精擦拭两次,如果使用频繁可增加消毒次数。将手机外壳脱掉,每日用湿巾或清水棉球对手机及外壳全面清洁,必要时,可在清洁晾干后再用75%酒精棉球或棉片擦拭消毒。
15. 空调消毒如何做?
(1)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2)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3)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全新风运行。
16. 废弃口罩处理如何做?
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放入指定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文旅信息专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文化和旅游、文物系统疫情防控工作,1月22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疫情预防、宣传引导、涉外活动管理、疫情报告制度五方面作出了安排要求。
◆2月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这意味着,因疫情发生亏损的部分旅游相关企业可以把亏损额向未来8年分摊,用以冲抵以后几年的所得额,进而降低税负。
公告指出,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调研指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再接再厉、英勇斗争,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决把疫情扩散蔓延势头遏制住,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5日18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截至25日晚8点,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Ⅰ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Ⅰ级响应是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自1月26日至2月13日,山西省委书记、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楼阳生先后共十次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部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疫情防控工作,围绕“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防控要求,努力实现感染病例“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目标,严格落实“五严五防”各项政策,实现既不让疫情输入,也不向外省输出“双防”工作目标;按照“四集中”原则,发挥好定点医院作用,全力救治确诊病例;全面落实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防控预案,组织好“错峰”“错行”“错时”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根据《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2月11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为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出台五项措施支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主要包括:及时发放奖励资金,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强化政策措施落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企业复苏能力。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