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期第一版

发布:管理员时间:2020/8/26阅读:20

开启新征程  再谱新篇章
——奋力蹚出一条具有临汾特色的转型发展新路

  

  开启新征程,再谱新篇章。中国共产党临汾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于7月30日举行。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入学习贯彻“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牢记领袖嘱托、坚定必胜信念,抓住机遇、趁势而上,奋力蹚出一条具有临汾特色的转型发展新路。

  “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全会回顾总结了临汾改革开放40多年经济发展历程特别是工业结构的演变过程。在发展探索阶段(1978年-1992年)、稳步上升阶段(1993年-2000年)、快速增长阶段(2001年-2007年)、调整恢复阶段(2008年-2012年)和深度调整阶段(2013年至今)五个阶段,我们都取得了明显成绩,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势,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了贡献,特别是2019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成功退出全国倒数第一;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发展方式、生态环境、质量效益提出了更高要求,临汾长期积累的结构性、体制性、素质性矛盾日益突出,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临汾经济发展的轨迹让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转型是临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出路、唯一出路,必须深刻领会“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重要指示,坚定加快转型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路子对了,就要坚持走下去,久久为功,不要反复、不要折腾”。为走好习近平总书记给山西指明的金光大道,省委提出了“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贯彻落实“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结合临汾实际提出了“一三四三”工作思路。实践证明,“一三四三”工作思路符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要求,是“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在临汾的具体体现,是省委“观念转型、经济转型、方式转型、路径转型、动力转型、结构转型、机制转型、管理转型”八个转型的精准对接,也是临汾推进全面转型的科学路径。要与时俱进,不断赋予“一三四三”工作思路新的内涵,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狠抓城市建设和靓城提质行动,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以装备制造为抓手提升产业发展层级,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切实推进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

  实现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有具体的方向、路径和举措。当前,要以抢滩占先、换道领跑的竞争姿态,聚焦“六新”重点突破,在新基建上抢得先手,在新技术上积极探索,在新材料上率先突破,在新装备上走在前列,在新产品上弯道超车,在新业态上登高望远,鼓励支持数字经济、智慧物流、工业互联网等创新发展。要有虚怀若谷、学习借鉴的谦逊,更要有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胆识;要见事早、动手快、发力准,结合临汾实际主动谋划、主动思考,立足转型大局,把“六新”落到项目上、落到开发区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力争在转型发展制高点上抢得先机。
  实现临汾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有长远的战略谋划,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擘画临汾未来转型发展蓝图。要把好编制方向,找准发展定位,明确发展路径,聚焦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实施区域协同发展战略,聚焦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实施非均衡发展战略,聚焦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优势转换战略,聚焦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文化自信文旅融合、实施文化强市战略,聚焦环保倒逼转型、实施绿色崛起战略,聚焦人才支撑、实施科教兴市和创新驱动战略,聚焦民生短板弱项、实施民生福祉提升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要持续巩固和拓展当前良好的政治生态,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要解放思想、破冰前行,做到顺势而为、灵活机动,学习借鉴浙陕经验并付诸实施,用好中央和省里政策,大胆先行先试;要勇做难事、担当作为,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阵地”意识,矛盾问题面前敢于亮剑交锋、果断拍板决策,既有敢担事的热情、又有干成事的本领,特别是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要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切实当好“施工队长”,一级带着一级干;要对标一流、创优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大监督力度,全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要加强治理、争创“三零”;要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坚定不移讲政治,持续加强干部选拔培育,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当前临汾加快转型的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市委“一三四三”工作思路极大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浙陕学习考察、开发区观摩等活动使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项目建设成为全市上下自觉行动,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带头挑难事、做难事,树立了务实干事的鲜明导向、强化了敢于负责的基本要求、倡导了勇做难事的拼搏精神,干部作风持续改进、政治生态不断好转,社会公平正义蔚然成风,正是大干快上的好时候,我们要不负韶华、乘势而上,只争朝夕、久久为功,奋力谱写践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临汾篇章!


 

洪洞县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
  2020年6月1日起,《山西省禁止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规定》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聚焦治理公共场所随地吐痰问题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希望通过法治手段促进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的养成。随地吐痰是一种不文明行为,痰液中含有大量的病菌,随地吐痰会传播非典型肺炎、肺结核、流行性感冒、霍乱、麻疹等疾病,而且还污染环境,损害个人和城市形象。为此,洪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洪洞县文明办向您发出倡议:
  一、人人行动,遵守规定。不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体活动场所;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超市、商场、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咖啡厅、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道路、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交通场所;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等公共密闭空间随地吐痰。如有需要,请自备纸巾或清洁袋,把痰液吐进纸巾里或清洁袋中,然后再投进垃圾桶内。
  二、教育引导,传播文明。全体党员、团员,教师、学生,医生、护士,军人、军属,代表、委员,公职人员、企业职员,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等要带头示范,不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同时,要积极主动教育引导亲属、朋友,邻里、街坊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为营造文明健康卫生的公共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三、宣传引导,相互监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主动劝阻公共场合随地吐痰的违法行为,如遇屡劝不改、拒不清除者,可拍照、录像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在室外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在室内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处2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轿厢等公共密闭空间内随地吐痰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其违法行为还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曝光。
  朋友们,文明县城需要大家共管共治共同参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公共场所随地吐痰的陋习,养成良好的公共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共创和谐美丽新洪洞。

洪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洪洞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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