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信息专栏
◆2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指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推动企事业单位稳步有序复工复产,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指南强调,各单位一要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二要做好工作场所防控,三要指导员工个人防护。要明确防控责任,做好异常情况处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
◆2月23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要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2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印发《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明确了景区开放的总体要求,加强景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做好景区公共卫生和场馆防控,强化景区游览管理,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为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后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指导并作出要求。
◆近日,山西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指导全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做好复工复业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西省宾馆、餐饮、景区等服务业复工复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出台32项强有力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020年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保持现有指挥体系不变、防控力度不变,并分区分级落实精准防控策略措施。
◆2月21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山西省低风险区域旅游景区开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提出“疫情中恢复开放的景区实行实名制购票和游览、不得接待团队游客、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瞬时流量不超过最大瞬时流量的30%”等23项对标要求,全面指导全省旅游景区员工和游客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有效遏制病毒扩散和蔓延。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