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寿平的人脉圈(二十四)
文/临汾作协副主席 董爱民
(接上期)
红军进入洪洞后,有高墙大院的董家理所当然地被归入土豪之列。一位姓孙的老者回忆,他曾领一支工作队,从董家拉走了七大车(皮车)珠宝、字画。在发动群众打土豪时,当地穷人把董家大部分家具之类也纷纷拿走。红军走了以后,人们怕惹祸,不敢再要这些东西,多数书籍被毁了,有的烧了,有的就扔到野地里。
目睹这一切,不知道是哪些蛾起了主导作用,董寿平心平气和地声明了三条:
第一,老百姓是响应红军打土豪的号召,拿了东西没有过错。
第二,从我姓董的家里拿走的东西,一件都不允往回追。
第三,决不追查这件事,更不告官。
接着,他来到到洪洞县城,请求洪洞县政府把因为他家的事抓的那些人全放了,算他出面把人保回来。
永乐堡院子里一片狼藉。
“秋官府”门外高大的皂荚树上,几只乌鸦,跳来跳去,发出嘎嘎的鸣叫。
村里人躲在自家门后,等待接下来发生的事情。
接下来并没有发生什么。
董寿平认为,这一切并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他在各院子踅摸了一圈,也许这只是一种告别仪式吧。接着,他弯腰将散落在地下的书籍,一本一本地仔细捡拾起来,分了类,将尚属完好的明版书,装了三十多个樟木箱运到堡子外边的场院“十亩之间”的窑洞里。那些书装了三孔窑,只占到原来藏书的五分之一不到。他让人把窑口封了起来,直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那些书才被村干部当做破烂卖到纸厂造了纸。
接下来就开始处理人和财产。当时,董家三十多个佣人,给家族中的老辈养老送终,每月开销需要三百多元;董寿平在北京每月开销也得三百多元。这是笔不小的负担。于是他果断决定:给大家分房产、地产自谋出路。董家历来靠生意过活,而不全靠地租吃饭。原来谁租董家的地,董寿平不是很清楚,因为他家每隔十年烧一回账,家业分到他手上已经没有多少地,充其量不到二百亩。他把所有这些土地都分了出去。佣人和村里的其他一些贫农,谁没地就分到谁的名下;将属于他的那些房子也主动放弃了,谁想占就占去。
可以说,早在中共中央1946年土地改革前十年,董寿平就对自己进行了“自我土改”。
正是这个原因,董寿平的“成分”一栏始终是个空白。这无疑结成了一个硬硬的蜗牛壳,使董寿平这个“软体动物”躲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劫难,活成了“神仙”,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弟弟董振与董寿平截然不同。
董振,比董寿平小九岁。董寿平把他带到北京,叫他就读于学习条件很好的汇文学校。他不好好读书,却跟着张学良的小弟弟张学泉吸毒,吸白料面,吃喝嫖赌抽,没一样不干的。再三管教,也无济于事;所以这个弟弟也不敢常到董寿平家里去。1925年董寿平的五伯父维城去世后,家里将董振过继到五伯父门下;而伯父董维城原本就是给三祖父董文灿顶门的。董振过继时,三祖母已不在世,但五伯母郭氏在世,还不太由着董振折腾。1933年五伯母也去世了。三祖父门上的一大笔财产,没过多久都叫董振挥霍了。董振出来读书“铜不铜铁不铁”,后来就回到洪洞。家里收藏的金石拓片被他卖到北京,董寿平又赶紧去买回来。董振向哥哥发赖,说生活费不够,你得给我添够;他向哥哥要两处市房(洪洞县城里的前店后院房子;一处有几个套院,可以出租);要给他置够100亩水地:企图每年稳稳当当得房租、得地租,坐在家里当老财,不劳而获。早年,在弟弟董振出生的时候,二姐就对董寿平说过:“你看,又生了一个,要和你分家产了。”董寿平那时只有九岁,却坚定地说:“我不要这些财产,我对这财产看不上!”儿时看够了家里人因财产受的苦难,董寿平从小就不看重祖上传下来的财产,立志要凭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
他通知亲戚,弟弟要什么,就给什么,把家里的东西全给他。
后来董振得了个地主分子的帽子,土改时挨斗,“文 革”中还挨斗,最终于1970年郁郁而死。
说到此,董寿平双手一摊,惋惜地说:
“都是一个贪字惹的祸!”